粵港於2003年共同訂下減排目標,時限將於明年屆滿,兩地政府均表示,有信心達到最初訂下的目標。然而,距離時限只有約一年,藍天至今仍未重見,灰濛濛的天空依舊長時間濃罩兩地。
環境局長邱騰華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經過多年發展,珠三角已具備條件成為優於全國的低碳城市,但由於粵港發展步伐不一,2010年後不應硬性規定再採用一套共同的減排目標;本港方面,港府正研究與世衛最新的空氣質素指標接軌,除要推行本地減排措施,粵港亦可透過合作發展清潔能源,以符合國際標準。有環保團體認為,粵港放棄制訂共同減排目標,會減慢改善空氣質素的步伐。
發展步伐有異 難用同一指標
邱騰華接受專訪時強調,2003年粵港訂下2010年的減排目標,實施多年後「反思及前瞻」,發現兩地發展步伐始終有距離,應調整2010年後的合作方向。兩地既有改善空氣質素的共同意願,但現實是兩地未必適合共用同一套指標,各自按實際環境制訂相關政策可能取得更大效果,不代表兩地會放軟手腳。
他說,粵港過去以「治污」的方式合作推行環保,將重點放在空氣,但發改委早前發表的《珠三角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下稱《綱要》)則列出,兩地應以「全方位」推動環保,例如透過發展循環經濟,推動綠色工業;合作推動生態保育,發展綠色旅遊。「低碳經濟需要引進外國技術,已可製造商機。」邱騰華認為,兩地合作推動環保已進入另一階段,提升「治污」層次,亦有助改善區內人民的生活質素。
合作發展清潔可再生能源
邱騰華認為,本港2010年後減排面對的最大挑戰是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主要排放源頭分別是電廠及汽車。根據世衛提出的首階段指標(共有3階段,首階段最寬鬆,第3階段最嚴格),二氧化硫的24小時標準為每立方米125微克,較現時本港法定標準低逾六成。邱騰華說,除了本地電廠提升燃燒天然氣的比例,兩地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亦有助香港達至更嚴謹的標準。
世衛最高標準 港6年內難達
他承認,香港的經濟發展步伐較快,推行各種減排措施多年,但即使如此,「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一定會朝世衛的終極目標而行,但2015年就一定無法達到」。他分析,香港面對的空氣污染問題主要來自都市化,內地情則複雜得多,除了城市急速發展,還有工業排放,「內地亦要看下一步怎樣走,跟香港(標準)不一定有意義,內地有些地方可能做得好過香港」。
他舉例,內地近年在電廠脫硫或新建電廠採用潔淨能源,均有顯著進展,不排除會趕過本港。
發改委早前發表的《綱要》提及,「(區域內外)以電力建設為中心」,以及「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點建設風力和太陽能利用工程」,顯示內地致力發展清潔能源。其他改善空氣質素措施包括採用優於全國其他地區的汽車燃料及船舶燃油與排放標準等。
環團批減慢改善空氣步伐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表示,珠三角區域逾九成空氣污染物來自內地,香港無論如何努力,也難以扭轉大局,兩地合作減排可以鎖定污染源,然後推行減排措施,發揮最大效用,有如「1加1等於3」,粵港放棄制訂共同減排目標,會減慢改善空氣質素的步伐。
他估計兩地改變合作減排方向,主要原因是為免拖慢區域經濟發展,「兩地於03年設下目標及時間表,香港到09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仍未達標,若沒有了共同奮鬥的目標,港人不知何時才可再呼吸到清新空氣」。【系列二之一】
【明報專訊】馬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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